停车证通知14篇

时间:2023-06-14

停车通知。

在日常的办公事务中,大家都接触过公告通知吧。拟写公告通知是为了沟通相关情况,经过一番筛选值得转手游网的编辑特地为大家推荐一篇好文章“停车证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停车证通知 篇1

尊敬的业主及使用人:

由于我小区内道路狭窄,地面进出和停放的机动车辆过多,严重影响了老人、小孩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同时也影响了部分业户的正常休息,给小区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时逢汛期,为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保证小区内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和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特通知如下:

1、 从20xx年XX月XX日起,禁止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的车辆除外(如:执行任务的急救、火警、110、工程抢险的车辆等,接送危重病人、搬家的车辆等);

2、 如需办理地下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请在20xx年X月XX日前到开发商客服部(咨询电话:XX)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物业公司安保部(咨询电话:XX转XX2)办理相关手续;

3、 请在地下停车场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自觉的将自己的机动车辆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按规定位置停放或停放在车位外的车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车辆自行承担。

4、 请业主及使用人(包括外来人员)自觉的将自己的自行车和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停放在各楼地下一层的停车处并摆放整齐;

为了维护您和他人的利益,希望有机动车辆的业主及使用人不要将车停、堵在大门口侧及消防通道上,以避免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如在小区内出现紧急情况时,因车辆停、堵在大门口,至使救援抢险的车辆(如:急救、火警、110车等)无法及时进入小区,而延误时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停、堵住大门车辆的车主负全部责任。望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北京市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XX苑项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停车证通知 篇2

随着小区的入住率增加,园区内的车辆越来越多,为了方便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的保证各位业主的车辆安全,请各位业主在遇到以下情况时,积极配合我处保安员的工作:

一.如果您离开园区,开的是厢柜车,请您配合我处保安员打开厢柜门,便于我处保安员检查。

二.如果您离开园区,车上带有家俬、电器等大件家用物品,请您提前到管理处前台开具放行条,以备我处保安员照单检查放行。

三.如果您的车辆出入凭证离开园区时遗失,请您照单填写您的姓名、楼栋、单元号以及您的车辆行驶证号码、驾驶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备我处保安员检验,证实您的身份后放行。

四.如果您的车辆出入凭证遗失,在检卡处办理相应手续时,请您配合我处保安员将车稍后靠边停放,以免影响到其它车辆的通行。

五.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车辆出入凭证,为了您车辆的安全,请随身携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六.对于无小票且又不配合我处保安员的车辆,我处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该车辆。

花园物业管理处

x年2月27日

停车证通知 篇3

院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

科教楼负二层停车库建设已竣工,已正式投入使用,共计320余个停车泊位,极大解决了教职员工停车难题。为营造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和出行畅通,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和广大师生诉求,现将校园内规范行车、停车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7日起,正常上班时段,除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公安执勤车等)外,进入校园内所有车辆禁止在主干道和人行道上停车。

对校园内违规停放车辆予以贴单锁车;对蓄意滋事、不服从安保人员管理的车辆以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和安全交由人民路派出所依法处理。

二、在科教楼(含临床技能中心、自主学习中心)、汇城公寓、图书馆、学子会馆、学子食堂、汇智公寓、北苑餐厅、留学生餐厅等地办公车辆,统一停放科教楼负二层停车库,按车位停放。

综合楼周边、学子会馆周边、汇城汇信公寓周边、图书馆周边、北苑餐厅和留学生餐厅周边禁止停车,违者将在校园网适时通报公示车辆牌号,并予以锁车。

三、已建停车场仅供已授权教职工车辆停放,请按序规范停车。校内已建停车场有:基础医学院前及北苑小区内、勤政楼前、公共管理学院前、励耘小区停车场。

四、临时停车场车辆停放,请按序规范停车。

1、二、三号教学楼间空地临时停车;药学院西侧临时单边停车;印刷厂前空地临时停车。

此三区域,上班期间供校内教师(校内教师原则上车辆停放在办公区域,不主张开车来此区域上课),太和、张湾、人民三附院来校上课教师,以及来校办事外单位车辆停放。双休日及假节日期间,供同济小区、北苑小区居住家属直系亲属车辆停放。

2、药护学院大门进门主干道两侧临时停车;八号教学楼前南侧道路临时单边停车。

五、人民路大门内主干道下班时段及节假日实行单边停车。

六、凡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行驶,必须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减速缓行,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鸣号。对超速行驶车辆安保人员将予以警告,并记录在案,累计3次以上者取消其校园通行授权。

七、遇学校大型活动时,实行校园交通管制,所有车辆要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管理,按指定路线行驶。

各位车主,美丽的校园需大家共同维护。校园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功能区相互交织,给校园安全和交通管理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保卫处将尽力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想方设法做好管控,尽力做到大家满意。在此,我们恳请:

1、请各位师生员工充分理解、谅解、配合保卫人员工作,主动、自觉告知或教育自已亲朋好友,遵守规定、配合管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营造美丽校园。

2、请各部门(学院)负责人务必告知所属员工,自觉、带头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3、请老干处务必告知离退休职工,充分理解、谅解、配合保卫人员工作,主动、自觉告知或教育自已亲朋好友,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4、请后勤处务必告知食堂、物业公司,请其员工自觉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5、请资产处务必告知公房出租经营商户,请其员工自觉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6、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告知校外来校上课老师,自觉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由此给您或亲朋好友带来的不便,请予以充分谅解和配合!请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x学院保卫处

年十二月五日

停车证通知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创文明县城,迎接我县第三届“中国木制玩具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5日起,县城内货运车辆以及夜间停放县城其他道路上机动车车辆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南端停车场及城东象山停车场,出租车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涌金花苑出租车停放点。

二、准许驶入县城机动车辆需要停车时,应当在指定停车泊位停放,禁止在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上停放机动车辆。禁止三轮货运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停车候货。

三、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应当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指定的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路中,在未设停放地点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上述车辆。

四、机动车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时,应当在一组二个泊位中先停放前一个泊位,前位有车停放再停放后一个泊位,依次停泊;必须在顺向泊位框线内靠右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六、机动车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法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七、机动车辆逆向停车的,按逆向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机动车车停放时骑、跨、压临时停车泊位框线的,交通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劝导,指导其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交通管理人员劝导,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九、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在未设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停车证通知 篇5

各科室、车间:

为确保楼道内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公司决定: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七月三日12:00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七月三日16:00进行检查。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七月二日

停车证通知 篇6

致:_________车牌号码车主

阁下将_______车辆停于_________,

此处严禁停放任何车辆,请立即将之驶离,否则作违例停车处理,本处有权随时将阁下的车辆锁上或拖走,一切后果概由阁下负责,恕不另行通告,请合作,谢谢。

物业管理处

年 月 日

停车证通知 篇7

尊敬的各位业主:

接上级通知,为配合唐山世园会顺利举行,市城管大队将规范北新道两侧停车,同时园区内商业即将投入使用;自20xx年1月1日起商业外围将会设置永久性路障,届时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同时开放地下车库、车位,请各位业主配合将车停入地下,没有地下车位、车库的业主请自行安置好您的爱车。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xx2.21

停车证通知 篇8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2月23日

停车证通知 篇9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证车辆通行顺畅,学校定于xx年11月1日起,无名路(正心楼至法院街路段)道路两侧禁止停车。沿街单位车辆请前往周边停车场停放。

请广大驾驶人周知。

保卫处

xx年10月30日

停车证通知 篇10

为进一步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自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法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四)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必须在站点停靠,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区域内停放车辆的,将依法进行查处;造成道路拥堵或影响他人通行的,依法拖移违法停放机动车。

四、请广大驾车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本通告自二〇xx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四日

停车证通知 篇11

因外墙涂料(真石漆)施工,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止,项目部停车场路段(四周)禁止停放各类车辆,造成损失后果自负,望各位车主配合。

银都小区二期(灌东馨苑)北区工程

xx金贸建设集团银都小区二期北区工程项目部

日期:20xx年12月1日

停车证通知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提升韩城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停放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车场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道路两侧、人行道、道牙以上乱停乱放。

二、车辆停放时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不得越线停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在太史大街、黄河大街、龙门大街三条示范街全段禁止停放机动车。

四、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五、非机动车、摩托车应当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或已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个别无法规划停车区的路段,市民应当就近整齐停放。在停放时,车头一致朝外,车身不得超过盲道。

六、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应当按照四自一包五不准的要求,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对他人随意停放的,应当予以劝阻,引导行为人按规定停放。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依法、规范停车,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拖车并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停车证通知 篇13

公司决定:

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

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___月___日___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___月___日___进行检查。

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二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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