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承诺书(精选10篇)

时间:2023-06-27

产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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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承诺书 篇1

一、医用产品质量标准

依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十二条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三条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十四条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

第十五条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并与其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第十七条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的贮存条件和要求,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者召回等情形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检查和监控。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设施。

第四章设备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生产产品和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

第五章文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质量手册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规定。

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程序。

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和试验操作规程、安装和服务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者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替换或者撤销、复制和销毁记录;

(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

(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确定作废的技术文件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需要。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等,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记录应当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的可追溯性;

(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

(三)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者销毁,更改记录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

(四)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

第六章设计开发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第二十九条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一条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六条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章采购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三条采购时应当明确采购信息,清晰表述采购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原材料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验收标准等。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者验证,确保满足生产要求。

第八章生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第四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中间品等进行清洁处理的,应当明确清洁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对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保存记录,包括确认方案、确认方法、操作人员、结果评价、再确认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应当进行验证或者确认。

第五十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向下道工序。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程序,规定产品追溯范围、程度、标识和必要的记录。

第五十四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第五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规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防护要求,包括污染防护、静电防护、粉尘防护、腐蚀防护、运输防护等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

第九章质量控制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产品检验部门、人员、操作等要求,并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校准等要求,以及产品放行的程序。

第五十七条检验仪器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期对检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予以标识;

(二)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

(三)发现检验仪器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并保存验证记录;

(四)对用于检验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确认。

第五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证书。

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五十九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检验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或者证书等。

第六十条企业应当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留样,并保持留样观察记录。

第十章销售和售后服务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销售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十三条直接销售自产产品或者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应当规定售后服务的要求并建立售后服务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第六十五条需要由企业安装的医疗器械,应当确定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标准,建立安装和验收记录。

由使用单位或者其他企业进行安装、维修的,应当提供安装要求、标准和维修零部件、资料、密码等,并进行指导。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顾客反馈处理程序,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一章不合格品控制

第六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不合格品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十八条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六十九条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销毁等。

第七十条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重新检验和重新验证等内容。不能返工的,应当建立相关处置制度。

第十二章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收集分析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第七十五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时将产品变动、使用等补充信息通知使用单位、相关企业或者消费者。

第七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定等内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研制时,也应当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八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的特殊要求,制定细化的具体规定。

第八十一条企业可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特点,确定不适用本规范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

第八十二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者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关键工序:指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

特殊过程:指通过检验和试验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过程。

第八十三条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本规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12月16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xx〕833号)同时废止。

二、医用吸塑盒的包装有何要求

1、吸塑盒产品的定位与保护

结合产品的特性、结构与重量,在吸塑盒上做避空、缓冲、加强、卡扣等。结合运输问题考虑叠位设计,不仅有利于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也将大大节省运输空间。

2、原材料的选择

结合不同的器械类别,并且综合吸塑盒的结构与产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及原材料厚度。还可延伸至特卫强盖材的型号选择以及热压机的温度、压力、时间控制等。

3、吸塑盒与盖材的热合封边及手撕位

结合不同的吸塑盒结构,设计不同的封边结构或尺寸。通常情况下,建议的预留封边尺寸为8MM1.2MM,法规要求不能低于6MM。可结合产品特性及包装综合考虑,使吸塑盒与盖材达到完整连续剥离的效果。根据每个盒子的结构,制作合适的手撕位,易于无菌剥离与开启。

4、灭菌的适应性与残留

在设计前针对不同的预期灭菌方式考虑风险预防。灭菌过程的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环氧乙烷(EO)、伽马辐射(γ)、电子束(e—beam)、蒸汽和低温氧化灭菌过程。如为了更好的定位产品,采用上下盖的形式。采用EO灭菌方式,在设计上盖前就必须考虑EO气体有效的进入与挥发,为使灭菌剂进入以杀灭微生物,并使灭菌气体扩散,降低残留浓度,无菌屏障系统应有透气件。

三、医用灭菌包装袋有效期

1、未开包的无菌包:5月1日到10月1日,有效期一周。10月1日到次年的5月1日,有效期为2周。

2、开包的无菌包有效期:4小时。

3、无菌持物钳的有效期:干式:4小时;湿式:1周。

4、启封后的无菌溶液有效期:24小时

5、无菌盘的有效期:4小时。

6、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310.1的规定时,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d。

7、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8、启封的易挥发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天。启封的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

9、未启封的过氧化氢消毒液(双氧水)一般有效期是1—2年。

总的来说,无菌包装的目的是要让物品在无菌环境下操作,不污染无菌环境,所以对于无菌物品的保存也是有严格要求的。

产品承诺书 篇2

我公司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面为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有质量记录和检测数据。

2.对于产品性能测试,我们真诚邀请用户亲自检查产品的整个过程和全部性能,确认合格后包装和装运。

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选材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在不降低产品技术性能和不改变产品成分的基础上,我公司真诚地为您提供最优惠的价格。

三.交货承诺:

1.产品交付时间:尽量满足用户要求。如果有特殊要求,我们可以专门组织生产和安装,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2.产品交付时,我公司将向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如果提供的发票不真实有效,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

四、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周到

2.服务宗旨:服务质量赢得客户满意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第6章设备有限公司严格遵守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完全按照国际先进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从合同评审、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试验,每一个环节都有检查和记录,产品生产的所有质量控制环节的记录都是可追溯的,不合格的部分绝不允许流入下一道工序,使每一个出厂产品100%合格。在未来的合作过程中,你会以优质、热情、周到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感受到物有所值。我公司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

●组织保障措施

对于本项目,公司专门抽调公司骨干人员组成项目组,销售部总经理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生产进度和业务事宜;技术总监负责生产技术、质量和产品开发。

●合同交货期保证措施

设计进度控制:设计采用cad技术和计算机选型软件,可快速完成图纸设计。生产进度控制:现在公司生产组织采用了先进的gt和erp系统,生产进度完全能满足项目要求。

●合同质量保证措施

多年来,公司坚持“精心设计、严格生产、竭诚服务、质量保证、空间优化”的质量方针,将产品质量视为公司的生命,形成了独特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实体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根据iso9001标准建立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的工作质量。产品实物质量:具体在设计阶段,设计图纸采用“三级审核制”,在生产前要求客户最后确认,确保不合格的设计图纸不投入生产;在制造过程的每一道工序,都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产品出厂前,专职检验员应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确保产品出厂合格率为100%。售后服务质量: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配备工程师和高级技师,配备专用车辆和工具。如有售后服务需求,可快速上门提供优质服务。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第7章根据机械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机械司《关于加强机械工业企业质量工作的决定》(1995)第276号文精神,为提高输变电电站及配套产品质量,保证用户电气工程按期可靠运行,切实履行“服务用户、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宗旨,我公司特向用户作如下质量保证声明,并保证变压器产品自声明之日起交付。

1.确保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交货。

2、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确保产品运行的可靠性。

3.如果用户在使用变压器的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接到用户通知后及时派维修人员,并保证维修人员在排除故障或做出结论前不离开现场。在产品“三包”期间,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

4.对出厂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以外的产品应终身保修。

产品承诺书 篇3

企业标准,我公司就所供应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以下承诺:

1、按国颁标准严格执行质量“三包”。即在质量保证期,假如出现确属我生产方的质量问题,执行包退、包换、包修理。

2、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跟踪询问服务,准时了解用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的信息反馈,做到准时实行措施,准时整改。

3、销售人员在收到有关产品的质量问题反馈时,应24小时内与售后服务人员赶到现场。重大质量事故先汇报总经理,质量部门马上按《订正与预防措施》进行处置,并在12小时内赶赴现场。

4、应需方要求,我公司可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帮助需方进行产品调试、供应技术服务。

5、可供应该产品技术培训(修理、调试、安装等)。

6、供应整机及零配件仓储零库存(代储代销),随时随地准时满意所需各种配件的优待供应。

7、我公司信守“质量就是生命”这条永不变得的真谛,我们的售后服务队伍将急用户之所急,想用户之所想,一切为了用户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我们的口号是:质量一流、服务优质、物美价优。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承诺书 篇4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不做夸大功能涉及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产品承诺书 篇5

FuWuChengNuoShu

BR电器

BR DIANQI

厂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竞秀街658号 保定市第二电器厂销售部

服务承诺书

为创造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们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周到的服务、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如下:

一、 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

2、我厂所生产的电器元件执行以下国家标准:

GB14048.2 低压断路器

GB14048.4 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GB14048.5.1 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

GB10963.1 小型断路器

GB16917.1 漏电断路器

二、 产品价格承诺:

1、 为了保证产品的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的选材均选用优质的原材料。

2、 在同等竞争条件下,我公司在不以降低产品技术性能、更改产品部件为代价的基础上,真诚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贵方。

三、 交货期承诺:

产品交货期:尽量按用户要求,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公司可特别组织生产、安装,力争满足用户需求。

四、 售后服务承诺:

1、 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 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

3、 服务效率:河北省保定市区及周边各县市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外省区24小时到达现场并开始维修。

4、 服务原则:我厂出售的产品保修期为18个月,终身维护,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或更换,人为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所引起的故障或破坏除外。用户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性能故障时,本厂承诺以上保修服务。除此以外,国家适用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本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在保修期内,以下情况将实行有偿维修服务:

(1)由于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而发生的损坏;

(2)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由于对产品的改造、分解、组装而发生的故障或损坏。

6.、在保修期内我公司人员每年不少于三次回访调查用户使用情况。

7、用户可以通过售后电话咨询有关技术问题,并得到明确的解决方案。

保定市第二电器厂 业务负责人:

售后服务电话:0312-5903271、5903272

产品承诺书 篇6

多年来,天翼数码科技经营部一直服务于融水各行业客户,经研究、摸索、总结出一套完整的产品服务保障体系,向用户提供优质及时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我经营部保证向客户提供的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并且出厂资料配件齐全。为保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我部保证提供的技术产品是完整、清楚和正确的。

二、质量保证措施

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提供现场服务。

1、本部设有售后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售后服务工作,技术咨询等工作。保证随时都有工程师提供各种技术服务。

2、网上设有远程服务,及时解决各种问题的方法,并常年提供实时在线服务。

3、24小时开机的在线服务。24小时内可随时拔打技术咨询电话13977261660。全天24小时提供技术服务。

4、本部常年备有各种设备预防备用,如相机、监控摄像头、主板、内存、硬盘、显示器等。如返修件在一周内内无法解决问题,我们将免费提供备机。

5、每月的第10日左右我们的技术人员将进行定期电话回访。

6、不定期的上门回访。我们的技术工程师将不定期的上门回访,解决客户的问题。

7、易损配件:公司备用各种常用配件的现货,保证用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

三、售后服务承诺书

本公司销售台式电脑自销售之日起,七日内,整机出现故障,您可以选择修理、换货或退货。自销售之日起第八日至第十五日(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整机出现"附件一"所述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修理或换货。

自购机之日起五年内,台式电脑产品出现故障,我公司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在下列计算机硬件出现故障时,在保修期内我部将为您免费更换该故障部件(经过更换的一类部件保修期自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部件名称保修时间。

交换机、服务器、存储设备三年质保我部承诺提供5年的免费上门服务时间,如在硬件保修期外用户要承担相应更换硬件的成本,我公司不会追加其它费用。

四、其他服务承诺

自您购机之日起一年内,如因我部无法提供维修用的备件,致使您所购买的电脑自报修之日起30天无法修复;主机内同一主要部件或外设商品出现故障经两次维修仍无法解决问题,我公司将为您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如我公司无法提供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将为您提供不低于您所使用的产品性能的商品上门服务工程师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当场不能解决,我们的服务工程师会和您协商,得到您的同意后将机器带回台式电脑授权服务机构维修,维修好后无偿将机器送回。

当您购买的台式电脑部件超出保修期后,接受维修服务时您需要支付硬件成本费。

五、维修响应时间:

1、在接到客户有关提供技术服务的要求时,我们的技术人员将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正常情况下在24小时内修复故障。

2、在产品维修过程,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故障,为不影响用户使用,我部将免费提供备机或代用备件使用。

3、现场培训:安装调试完毕,组织有关使用人员进行实践操作和维护等免费培训,确保使用方操作人员能独立、熟练地进行操作和基本的维修保养。

4、在验收主管部门整体验收合格后3~5个工作日内,我方将完整的技术资料、图表(如设备清单、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安装图纸等)及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和维修指南等资料的原件移交用户。

5、产品服务工程师为您提供设计、施工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校园网和INTERNET的接入。

6、网上实时问题提交与解答是反应最快的服务方式。软件依厂家规定提供升级服务。

7、属于下列情况的机器(包括部件)故障或损坏,均不在保修之列。1、非我部提供的附品(扫描仪、打印机等)由该产品的生产厂商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承诺请见附品的产品保修证书。2、整机、部件已经超过保修期。

8、非我部电脑授权服务机构人员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造成的机器故障或损坏。(能证明所购电脑产品、部件仍在保修期内的除外)。

9、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引起的故障包括:操作失误、划伤、搬运、移动、磕碰、输入不合适的电压、带电拔插打印机等外围设备、电脑内进入异物(水或其他物品)等原因造成的机器故障或损坏。

10、因使用非正版、未公开发行的软件或电脑病毒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失。

承诺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产品承诺书 篇7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崇信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特向动物卫生监督所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养,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坚决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畜牧主管部门保管,一份由畜主保管并张贴

产品承诺书 篇8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产品承诺书 篇9

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本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执行粮油食品准入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认真处理消费投诉,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和道德形象,确保群众粮油食品消费安全。

一、进货验收备查制度

(一)本公司严格按照、等法律的规定,严把商品进货关,坚决杜绝“三无”商品进公司;

(二)本公司及时收集经销食品的相关重要资料,并按商品类别分别建立进货台账;

(三)进货台账记录商品品种、进货日期、供货单位、购销凭证编号、数量、保质期等信息,内容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并接受工商、粮食、及药品食品监督等部门检查。

二、不合格产品下柜(下架)制度

(一)本公司严把质量关,对过期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下架);

(二)本公司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下架),然后提交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食品重新上柜(上架)销售,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

(三)本公司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和工商、粮食等部门。

三、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公司积极配合工商和粮食等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

(三)本公司对消费者的投诉,严格按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xxxxx公司

x年x月x日

产品承诺书 篇10

我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分别通过了国家各行业权威机构的试验和检测,分别获得生产许可证、节能认证、产品型号证书和产品鉴定报告等,公司严格按照 ISO9001质量体系和 3C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要求进行生产管理,严格按照 3C流程进行技术、生产控制,并按照 CSM 顾客满意战略实施有效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为进一步实现浙江诚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的品牌价值,真正做到让顾客满意和顾客放心,我们郑重向广大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按国家相应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率达到100%,决不允许不合格品、次等品、潜在质量风险的产品和未检验品出厂。

二、严格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准确交货,对需要技术服务的,将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开箱验收和指导安装、调试工作,直至设备正常运转。

三、免费提供技术资料、技术解答、技术指导、产品安装维护培训和技术解决方案。通过销售网络的完善和ERP系统的推进,保障有效的销售途径和高效的沟通服务。

四、最大程度地提供令顾客满意的售后服务,接到顾客投诉,公司将在4小时内作出答复;如需现场服务的,将派人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服务,某些无代理商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需要从总部派人前往的,服务人员将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撤离。

五、保证兑现产品“三包”服务规定,产品在“三包”服务期内,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凡超过“三包”期限的产品,若用户需要维修,保证提供维修服务。随时满足需方对备品备件的要求。

六、做好顾客投诉记录,定期进行顾客满意度查和产品质量调查,并对重点用户进行质量跟踪服务,根据用户需求改进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满足和超越顾客期望的目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生产优质产品,提供满意服务”是我们的一贯宗旨。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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