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演预案6篇

时间:2023-09-26

防汛应急预案。

防汛应急演预案 篇1

20xx年汛期雨季进入月份,降雨逐渐增多,根据我县地形地貌和当前防洪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洪防汛工作的有关指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应对自然灾害,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做好全县教育系统防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全县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焦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洪水、渍涝、台风、暴雨、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校舍及附属设施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则

1 .防汛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采用分工负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校为主,谁主管,谁负责。

2 .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

3 .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组长:县教育局局长,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防汛工作。

副组长:

县教育局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全县学校的防汛工作。县教育局各股室(站)负责挂包学校的防汛工作。(见附件《教育局防汛挂包学校安排表》)。

(二)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负责全县中小学防汛安全知识教育和抢险救灾工作,在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灾害发生时,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和机关各股室安全工作职责的要求,实行各中小学防汛工作包干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副局长和股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落实防汛责任。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领导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 .常规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成立工作检查组、教育宣传组、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机构,协调好各组的工作。

2 .防汛教育和演练。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加强对师生防汛抗灾常识的教育,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救灾演练。

3 .建立预警机制。根据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向各中小学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

4 .建立防汛工作网络。保持与上级防汛机构、各级各类学校的通讯畅通,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5 .值班及信息报告。每年月至月为汛期(特殊情况以指挥部24指令为准),各中小学实行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6 .工作检查及灾情统计。每年定期对各中小学进行防汛工作检查和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7 .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突发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和实战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师生对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师生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师生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中小学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工程准备。指导学校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影响安全度汛的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汛期施工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四)物资通信准备。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在重点防汛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同时,各中小学要确保防汛信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五)防汛预案准备。各中小学根据县教育局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学校防汛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健全反应机制,5主动应对洪水可能造成的各类危害。学校防汛应急预案每年月底上报教育局安全股备案。

(六)防汛日常管理。各中小学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学校防汛设施、行为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预案、队依、物资、通信等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上报落实整改情况。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四、预警及响应

(一)汛情预警

由县气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及解除。根据气象、水文、工(IV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汛情预警(III(II(I级)、黄色汛情预警级)、橙色汛情预警级)、红色汛情预警级)四个预警级别。

(二)预警响应

1 .(IV,24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级)。各中小学领导在岗带班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提醒师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注意安全。

2 .(III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级)。各中小学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县教育局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对重点学校应急准备情况加强调度和督察。重点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校可根据情况做好停课准备,确需停课的,由教育局统一安排中小学停课,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需要回家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3(II.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级)。各中小学在汛情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橙色预警解除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4 .(I红色汛情预警响应级)。各中小学在汛情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避险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对暴雨洪涝灾害地区中小学停课,其他地区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待红色预警解除后经请示教育局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三)响应程序

1 .(IV指挥与协调。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级)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Ill(II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级)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调度;橙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由总指挥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集结到岗到位指挥调度;红色汛情预警响应级)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 .抢险与救援。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首先组织救助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实施救助,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同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做好物资转移,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要及时有效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现场,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向受灾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并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1上每隔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3 .善后处置。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有条件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放安全的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五、应急保障

各中小学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学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各中小学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24度畅通,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等信息工具要确保小时畅通。

(二)现场救援保障。学校防洪的重点或容易出险的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三)应急队伍保障。各中小学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分别负责供电、交通运输、医疗保障、人员救助、学生疏散,现场处置,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

(四)物资器械保障。各中小学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材等应急装备,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及时更新补充。

(五)紧急避险场所保障。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紧急避险职责》,各中小学要遵循“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选择地形平坦、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的安全区域作为全校师生避险安置场所。场所内房屋、设施等安全可靠,容纳空间充足,配备救生衣、沙袋、消防设施和器材等应急物资,要满足师生基本生活保障,保证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保证通信联络畅通,设置公共厕所、排污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

六、监督管理

(一)教育培训。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二)应急演练。各中小学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定期组织2次防汛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防汛抢险和疏散撤离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小时内降雨量将达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650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小时内降雨量将达毫米以上,503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小时内降雨量将50503达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100100小时内降雨量将达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视情况变化对预案做出相应修改,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各校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相应实施方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汛应急演预案 篇2

防汛的应急预案是指在遭受洪水、暴雨等天灾袭击时,为了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保护,采取一系列措施和行动的规划和准备。作为一名专业人士,我将从预警系统、组织结构、资源调度、救援行动等方面介绍防汛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首先,建立高效的预警系统是防汛应急预案的基础。预警系统应该包括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社交媒体等,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公众的快速响应。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定期检查并更新水文、气象等监测设备,以提前感知洪水风险,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是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关键。在预案编制时,应明确指定各级政府、救援队伍、志愿者和公众等各方的责任和职责,明确各级组织的指挥关系和协调机制。同时,应定期开展防汛演练和培训,提高各级人员的应对能力和紧急处置能力。

第三,提前准备和调度必要的物资和人力资源是应急预案的重要环节。物资准备方面,应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包括饮用水、食品、卫生用品、救生设备等。同时,应制定具体的调度方案,确保物资的及时运输和分发到需求地区。人力资源方面,应提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医疗队、抢险队等,保持其状态的稳定和合理的布局,以便在发生洪灾时迅速投入救援行动。

最后,救援行动是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也是专业人士展现能力的重要时刻。在灾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展开救援行动。首先,要进行人员的疏散和安置,确保人员的安全。其次,根据灾情情况,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包括堤防加固、泵站运行、疏通排水等工作。同时,要做好伤员的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照料。在救援行动中,要加强指挥调度,合理利用资源,加强与其他救援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以提高救援效率和减少损失。

综上所述,防汛的应急预案需要从预警系统、组织结构、资源调度、救援行动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准备。作为专业人士,我们应具备科学决策的能力、组织调度的能力、事故处置的能力等,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防汛工作的高效运转和人民的安全作出贡献。

防汛应急演预案 篇3

标题:校园防汛应急预案和措施

引言:

校园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而汛情来临时,往往会给校园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了保障校园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学校应该制定有效的防汛应急预案和措施,以应对突发的洪涝灾害。本文将详细介绍应急预案和措施,以确保校园能够高效应对汛情。

一、防汛应急预案制定的重要性

防汛应急预案是制定应对汛情的重要文档,它旨在指导校园内各部门和个人在灾害发生时的行动,并规范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流程。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可以提前预防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安全。

二、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步骤

1.形成工作小组:学校应该成立一支由校领导、教师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2.收集情报和信息:工作小组需收集与汛情相关的各类信息和情报,如气象预报、水文数据等,为制定预案提供基础数据。

3.分析研判洪涝灾害:基于收集的信息,工作小组需要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进行详细分析和研判,确定可能的灾害风险及其影响。

4.制定防汛预案:工作小组根据研判结果,制定出一套详细、具体的防汛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措施、人员疏散方案、物资准备等,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5.预案演练和修订:完成防汛应急预案后,需要进行定期的演练和修订,以保持预案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三、防汛应急措施的具体内容

1.加强防汛设施建设: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内的防汛设施的建设,如沟渠疏通、抗洪堤坝建设等,以增强校园的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2.提前预警和监测: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气象预警系统和水文监测网络,及时获取洪涝灾害的预警消息,并及时发布校内的预警信息,以便师生做好应对准备。

3.组织疏散和救援:在灾害发生时,学校应组织师生有序疏散,确保无人员伤亡。同时,要建立学校内部的救援队伍,与相关救援力量保持联络,以便及时展开救援行动。

4.加强师生防汛意识:学校应定期开展防汛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对洪涝灾害的认识和应对能力,让每个人都了解应急预案和措施,并懂得自我保护。

结论:

校园防汛应急预案和措施是确保校园安全的重要保障。制定和完善预案、加强设施建设、提高预警能力、组织疏散救援和加强师生防汛意识都是防汛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只有科学有效地制定和执行防汛预案,学校才能在汛情来临时能够做到有序、安全、稳定地应对灾情。

防汛应急演预案 篇4

为做好灰岭尾矿库防洪、防汛工作,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我厂各项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和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我厂灰岭尾矿库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预案。

一、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

(一)防洪防汛安全技术管理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防洪防汛巡逻组

组长:

组员:

二、防洪防汛工作的措施要求

(一)汛前、汛后由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为:尾矿库周边山体(包括灰岭尾矿库东侧山体公路边坡)、坝体是否有异常急变、滑坡、裂缝;排水作业系统是否良好;库内干滩长度以及库内的调洪高是否达到要求。如发现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

(二)尾矿库专职管理员、巡逻组执行24小时监控巡逻。

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防洪领导小组汇报。同时作好记录。

(三)厂保卫科组织好30~50人的应急民兵抢险队伍。

由胡伟林具体负责,技术措施科组织好100~200人的应急民工抢险队伍,由钟春生同志具体负责。要求随喊随到。如险情重大,应急抢险队伍人员不足、防汛领导小组从各矿库汛期防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北京怀柔前安岭铁矿有限公司铁选厂尾矿库汛期防汛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及救援工作。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选矿车间主任

负责尾矿库隐患整治、汛期防汛、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重大事故救援和人员车辆组织调配及周边人员疏散等工作。

成员:(略)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七个专业队

(1)抢险队

队长:选矿车间副主任

副队长:选矿生产段长

队员:公司选矿厂在职员工(30人),必要时动用坑口在职员工。

职责:负责现场所需抢险物资的搬运及现场抢救工作。

(2)设备、设施抢修队

队长:钳工班副班长

队员:钳工班9人

职责:对事故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抢修。

(3)通讯和安全保卫队

队长:选矿电工副班长

队员:电工4人,警卫5人。

职责:负责现场用电和通讯设施的完好,指挥部与各队的联络,防汛用车和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4)运输队

队长:运输车间主任

副队长:运输车间副主任

队员:车队员工26人,车辆10辆

职责:负责指挥铲装设备的现场抢险和抢险物资的运输,通往尾矿库公路的畅通。

(5)救护队

队长:化验班长

队员:化验班3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救护。

(6)下游居民撤离工作队

队长:选矿生产段长

副队长:选矿生产段长

队员:公司配备2人,1辆车

职责:负责险情发生时,动员下游居民的撤离工作和有关协调工作。

(7)事故处理队

队长:安监科长

职责:负责事故的现场调查、组织事故分析和事故的上报。

四、尾矿库安全防范措施

选矿厂尾矿库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调整好放矿位置,采用小管分散放矿,确保子坝高度,并做到均匀放矿,使滩面形成一定坡度,确保有足够的安全超高,保证有足够的干滩长度并做好尾矿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1)执行公司制定的尾矿库安全管理细则,对尾矿库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子坝高度、干滩坡度及长度要符合防汛的要求。坝面防汛以及坝坡面发现堵塞、冲沟、管涌、滑坡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检查回水设施,防止堵塞,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选矿厂应在汛前做好防汛演练。

(2)尾矿库安全管理细则。

(3)防汛物资的准备。

由选矿厂将尾矿库防汛所需各种物资计划报公司供应科,经总指挥批准后,由供应科采购交选矿保存。考虑到尾矿库道路难走的问题,选矿厂提前将砂石料和部分物资运至尾矿库保存,以备发生险情时抢险之用。

(4)在尾矿库山顶安装报警装置,并使下游居民都知道报警信号的声音,听到警报及时撤离。

(5)下游撤离工作队提前与当地政府和下游村民做好防范工作,一旦有险情发生,及时通过当地政府协调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此预案由总指挥下令启动并上报主管部门,必要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外援。

(6)避灾路线及方案

为保证在灾害发生时,人员能及时有序地撤出,要制定紧急避灾路线,保证尾矿库一旦发生事故,救援人员能沿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现场,下游居民能沿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

五、启动预案

尾矿库如遇特殊情况(渗漏、滑坡等情况),首先值班人员向当班工段长报告,由工段长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再报告选矿生产副矿长,由选矿生产副矿长报告矿长(总指挥),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勘察,核实险情,根据实际情况,险情不会对周边村庄造成影响的,也没有人员伤亡,启动内部第二分部、第三分部应急救援。

现场指挥由二分部生产副矿长统一指挥。施工中安全由两个分部安全员全权负责。二分部装填砂石料,三分部运输,进行封堵,同时通知选矿停产,职工撤到安全地带,并派专人设置警戒,通知相关部门。

六、应急救援指挥与控制

(1)应急总指挥地点设在公司办公室,分部指挥地点设在尾矿库值班室和采区值班室。

(2)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一旦事故发生,需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由总指挥下令启动。

(3)各应急专业队应急反应:接到通知后,各应急专业队要明确灾害的情况及自己担负的任务和职责,按要求有序地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4)企业外援助:当企业内部的救援力量、设备不足时,由总指挥部向主管部门申请外援。

6应急培训、训练和演习

(1)全员培训

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2)应急专业队培训

对各应急专业队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专业队之间的紧密配合。

(3)训练和演习

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找出不足,及时修改预案。

7生产恢复

事故的生产恢复,以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恢复行动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查清事故的原因。重新进入事故现场,要进行危险程度评估。

8防汛物资准备

草袋:15000条,铁锨、镐各30把,砂石料200立方米。

防汛应急演预案 篇5

供热防汛应急预案

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份完备的供热防汛应急预案。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我们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

一、应急管理组织架构

为了应对防汛应急情况,我们将设立一个供热防汛应急管理组织,该组织由以下部门组成:

1. 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做出决策。

2. 指挥部: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指挥员,协调组织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和发布应急预案。

3. 联络员:负责与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提供信息支持。

4. 各职能部门:包括市政府、供热公司、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局、气象局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防汛工作。

二、关键设备和人员保障

为了提高供热系统在防汛应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设备保障:对供热系统关键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同时,备用设备的储备也是必要的,以应对突发情况。

2. 人员培训:为了应对防汛应急情况,我们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这包括设备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等。

三、预警信息监测与发布

及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对于供热防汛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1. 预警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供热系统的预警监测系统,包括水位、雨量、气象等数据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能够及时报警。

2. 预警信息发布:将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到供热系统的相关人员和居民手中,确保大家能够迅速做好应对措施。

四、应急措施

当发生防汛应急情况时,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临时观测点:通过加强监测网络,建立临时观测点,实时掌握防汛情况,及时调整供热系统运行策略。

2. 迅速调整供水方式: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供水方式,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供热需要。

3. 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防汛应急情况,我们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调动资源,组织救援,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危险源治理

为了防止危险源对供热系统产生影响,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工程治理:对供热系统的河道、水库、排污口等进行治理,确保其通畅畅顺。

2. 事前防范:建立危险源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控制危险源的产生,提前采取措施,预防危险发生。

六、评估和改进

为了不断提高供热防汛应急预案的效果,我们将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工作:

1. 经验总结:每次应急预案执行结束后,我们将对所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2. 制度完善: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供热防汛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和效率。

作为专业人士,我们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对供热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划和准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应对自如,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

防汛应急演预案 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总目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和处置洪涝台旱灾害,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嘉兴市人民政府设立嘉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在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设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级功能区防指),在上级防指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洪涝台旱灾害的应对工作。

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县级防指和镇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2 嘉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防指副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嘉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担任,市防指成员由嘉兴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嘉广集团、嘉报集团、市供销社、嘉源集团、嘉兴海事局、市气象局、嘉兴电力局、武警嘉兴市支队、嘉兴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嘉兴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兴市分公司、铁路嘉兴车务段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3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嘉兴军分区:组织所属民兵并协调驻嘉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

(2)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指导;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3)市发展改革委: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工作;指导市重点建设工程防汛防台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4)市经信局: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危化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灾情。

(5)市教育局:监督、指导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6)市公安局: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组织对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转移危险区群众。

(7)市民政局: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支持培育社会救援组织建设,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8)市财政局:按规定筹措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市补助资金,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管理。

(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台风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的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组织划定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承担海洋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调查核实林业灾情。

(10)市建设局: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供水危机防御和应急处置;监督、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安全和灾害损失评估及灾后恢复;监督、指导危房排查和农房安全管理。

(11)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公路、水路设施安全度汛;监督、指导水毁公路和航道设施的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和关闭高速公路;负责内河交通管制;指导民用机场安全度汛;负责组织乍浦港区码头、集装箱、船舶、机械设备、库场货物等防汛防台工作。

(12)市水利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江河洪水预报,协助做好沿海风暴潮监测和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暴潮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组织市级农作物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调查汇总农业灾情;监督指导农家乐、渔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渔船、沿海养殖防台风保安工作,调查核实渔业灾情。

(14)市商务局:负责并指导各地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监督、指导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救灾应急供应成品粮的组织,保障市场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调度和日常管理。

(15)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和心理干预工作。

(16)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监督、指导旅游景区防汛防台工作;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

(17)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市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早期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和尾矿库、地下矿山的安全度汛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无动力船只防台风应急管理;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负责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

(18)市综合执法局:督促、指导户外广告牌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县(市、区)综合执法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违法行为,必要时设置相关警戒设施;指导灾后城市管理秩序恢复工作。

(19)嘉广集团: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宣传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在市防指、市气象部门对暴雨、洪水、台风发出预警信息后,及时向公众滚动播发预警信息和防御提示。

(20)嘉报集团: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宣传防汛防台抗旱知识。

(21)市供销社:负责省防指委托供销系统储备的草袋、麻袋等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管理。

(22)嘉源集团:负责嘉兴市区城市防洪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水毁设施修复;负责嘉兴市区引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及附属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

(23)嘉兴海事局:监督、指导海上船舶防台风工作;承担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海上搜寻救助行动。

(24)市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作出滚动预报,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旱情监测,根据旱情和气象条件,组织实施全市性人工增雨防旱抗旱作业;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洪水、城市积涝、风暴潮等监测预报预警。

(25)嘉兴银保监分局:负责监督、指导保险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26)武警嘉兴市支队:组织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27)嘉兴电力局: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保障所属电力企业、电力设施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组织抢修水毁电力设施。

(28)中国电信嘉兴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兴市分公司:组织落实本公司通信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通信保障。

(29)铁路嘉兴车务段:监督、指导辖区内有关运营单位和在建工程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协调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抢险人员及物资的紧急铁路运输;组织抢修水毁铁路设施。

3 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旱情的监测和预报,将结果报送市防指,并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市防指。

市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按照职责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实现气象卫星图像数据、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共享共用;面向公众联合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

市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及时发布江河洪水预警和干旱信息;水利工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组织与防汛防台有关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按照职责向公众统一发布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

市防指在汛前、入梅、出梅、台风来临前、汛后组织定期会商,必要时根据防汛形势随时会商;汛期,气象、水利、自然资源部门每日一次向市防指报告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信息,每个月旬初分别报送上旬天气情况、水雨情情况和本旬预报等信息。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按响应行动规定报送。

4 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应急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洪涝台旱灾害影响地区防指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报告上级防指。当发生本预案规定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影响地区防指应急响应级别不得低于市级应急响应级别。

4.1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未来72小时有热带风暴及以上强度台风可能影响我市,或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嘉兴站水位已超过警戒水位(1.46米,85黄海基准,下同),并预测将继续上涨,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计嘉兴站水位不超过保证水位(1.86米)。

(3)嘉兴站水位下降到0.66米或耕地受旱面积比率达到10%-20%。

4.2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未来48小时有热带风暴及以上强度台风可能影响我市,或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2)嘉兴站水位已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测将继续上涨,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计嘉兴站水位不超过2.16米。

(3)嘉兴站水位下降到0.56米或全市耕地受旱面积比率达到20%-30%。

4.3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未来24小时有强热带风暴及以上强度台风可能严重影响我市,或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嘉兴站水位已超过2.16米,并预测将继续上涨,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有大雨或暴雨,预计嘉兴站水位不超过2.36米。

(3)嘉兴站水位下降到0.46米或全市耕地受旱面积比率达到30%-40%。

4.4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未来24小时有强热带风暴及以上强度台风可能正面袭击我市,并将严重影响我市,或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2)嘉兴站水位已超过2.36米,并预测将继续上涨,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计嘉兴站水位将超过2.46米。

(3)嘉兴站水位下降到0.41米或全市耕地受旱面积比率超过40%。

5 应急响应

5.1 Ⅳ级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由市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防指副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提出防御指导意见,市防指发防御工作通知。

市气象局每天报告台风动态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市水利局每天一次报告洪水预报分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天一次报告风暴潮、海浪预报结果。

(5)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防指每日16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5.2 Ⅲ级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由市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提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指导意见。

(2)市防指副指挥组织动员部署,有关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防指。

(3)市防指副指挥值班。

(4)市气象局每天三次报告台风动态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5)市水利局每天两次报告洪水预报分析。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天两次报告风暴潮、海浪监测预报结果。

(7)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6时、16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8)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防指每日6时、16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5.3 Ⅱ级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由市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指挥或副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

(2)市防指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市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防指。

(4)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5)市防指副指挥值班。

(6)市气象局每天四次报告台风动态和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7)市水利局每天三次报告洪水预报分析。

(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天两次报告风暴潮、海浪监测预报结果。

(9)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嘉兴军分区、武警嘉兴市支队、市气象局视情况派员驻市防指。

(10)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6时、16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11)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防指每日6时、16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5.4 Ⅰ级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由市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指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

(2)市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

(4)市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市防指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防指。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5)市防指指挥坐镇指挥。

(6)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7)市气象局随时报告台风动态和天气预报。

(8)市水利局随时报告洪水预报分析。

(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天两次报告风暴潮、海浪监测预报结果。

(10)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嘉兴军分区、武警嘉兴市支队、市气象局派员驻市防指。

(11)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6时、12时、18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12)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防指每日6时、12时、18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5.5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5.5.1 江河洪水。

(1)按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利工程。

(2)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市防指及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

(3)当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市防指及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组织做好抢险准备,视情组织抢险救灾。

(4)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5)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业、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等措施。

(6)应下级防指请求,市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5.5.2 台风暴潮灾害。

(1)密切监视台风暴潮动态,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

(2)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海上船舶避风。

(3)必要时关闭沿海旅游景区及游乐设施。

(4)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5)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业、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等措施。

(6)组织抢险救灾。

5.5.3 水利工程险情。

(1)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2)发布险情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实施交通管制。

(3)当地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

(4)当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险情,市防指会同市水利局派出技术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5)应下级防指请求,市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5.5.4 干旱灾害。

(1)加强抗旱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开源节流、限水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

(3)条件许可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6 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受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影响地区防指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市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市防指。

5.7 应急响应变更与结束

(1)市防指根据洪涝台旱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市的影响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鉴于台风往往带来强风、高潮和暴雨,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3)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市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①市气象台正式解除台风警报信号,且预报对我市已无明显降雨和风力影响;

②嘉兴站水位回落至1.66米及以下,且后期预报无明显降雨;

③全市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

6 灾后处置与应急保障

洪涝台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和防指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和有关专项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7 预案管理

7.1 管理与更新

市防指成员单位、县(市、区)、市级功能区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或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当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市防指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习。

7.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嘉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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